三亚房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全国可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

全国可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时间:2014-08-16  来源:  点击:
 

  长江商报消息

  不动产登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国家机关有权依法查询

  据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第一财经日报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昨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本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一是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意愿,允许申请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单方提出登记申请,在登记机构登记前还可以自愿撤回登记申请。二是要求登记机构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三是严格受理期限,要求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当场受理;登记机构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内容的,视为符合受理条件。四是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为加强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征求意见稿专设一章作出规定,一是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二是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三是明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有权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四是对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的使用进行规范。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由国土资源部起草,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土资源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此稿。

  作为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一步,国土资源部5月8日发布信息称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截至4月25日,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

  湖北已建立

  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

  链接

  1

  哪些不动产可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

  什么部门开展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的用海、用岛等不动产的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3

  不动产登记哪些内容?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可作为反腐利器

  资深财经评论员梁海明分析指出,不动产登记,一是为开展房地产税创造条件;二是可作为反腐新利器;三是可能引发官员抛售房产,房价会下调;四是有助于推动政府透明财税,公开财税。简而言之,不动产登记,将令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政策更有效,促使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

  4

  登记内容如何记录?

  不动产登记簿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惟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5

  申请人需提交哪些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

  什么人可以查询登记资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7

  登记内容如何保密?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向社会或者他人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观点

  不动产登记本意不是反腐

  对于目前外界一些观点将不动产登记与反腐关联起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不动产登记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承载反腐倡廉的政治功能,更不能为了反腐倡廉而破坏不动产登记规范的技术性,违背立法科学的原则。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

(责任编辑:HN666)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