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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持公证书卖房 丈夫出狱拒绝过户

发布时间:2013-08-09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房屋买卖真是啥稀奇事儿都可能出。丰台法院今天上午审理了一起案件,梁女士买了套房子,没想到房子尚未过户,当初持公证书卖房的李女士就去世了,而李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出狱后,坚持说该公证书是伪造的,不承认房屋买卖合同。于是,梁女士把李先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违约金27万元。

  据梁女士介绍,她与李妻于2012年6月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梁女士以126万余元购买李先生的一套房屋。梁女士支付了定金25000元及首付款34万元,其余款项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2012年9月26日,梁女士的贷款手续审批成功,但李先生却拒绝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梁女士认为,合同签订时,李先生在监狱服刑,其妻子持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与梁女士签订合同,梁女士有理由认为李妻有权代理买卖房屋。

  “需要强调的是,2006年至2012年期间,李先生一直在河南的监狱里服刑,并未与梁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而且也未委托或授权他人出售房屋。”李先生今天并未来到法院,他的代理人拿着一份公证书原件说,因家庭开支需要,李先生确实委托公证机关出具过一份公证书,委托其妻子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但并未委托其妻子出售房屋。李先生表示,梁女士手里的公证书复印件是伪造的,定金与房款都不是李先生收取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合同是无效的。

  丰台法院到公证处调查了底档,底档显示,公证处为李先生办理的公证只是委托其妻子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而梁女士则表示,其持有的公证书章是真实的,该套房屋是李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她不会想到授权内容有更改。而且对该公证书,中介公司、网签的建委、办贷款的银行,都没有发现有假,梁女士怎么会知道是假的呢?

  在法庭上,梁女士强调,涉案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只是李先生出狱后,看到房屋升值,就强行砸门换锁。梁女士表示,她曾支付给李妻34万元的首付,鉴于李妻已过世,特申请法院调查这34万元的去向。如果李先生已经把这34万元转到自己账上,就证明李先生是实际承认房屋买卖合同的。J161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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