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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可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13-06-06  来源:  点击:
 

  据合肥(楼盘)晚报报道,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建设美好乡村,是合肥美好乡村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昨天,合肥市第9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政府创新措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新村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意见中明确,新村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不占耕地,少占用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农村有条件地方应规划建设多层住宅,市区近郊应选择高层住宅,严格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城镇安置集聚农民,应集中建设公寓式住房,规划居住点人均用地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中心村和特色村安置集聚农民的住房,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严格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建设联立式住宅的,规划居住点人均用地面积一般应控制在80平方米内,最多不超过100平方米。土地整治项目要合理设置拆旧、建新项目区,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自愿放弃宅基地有补偿

  如果农民愿意放弃自己的宅基地,进城落户,且以后不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将会获得一定的补偿。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意见中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为废弃宅基地复垦还耕创造条件。”

  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凡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主动退出合肥宅基地使用面积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在明晰产权、农民自愿和权属调整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宅基地。

  2017年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

  该负责人介绍,2103年到2017年,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生态防护林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每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60万亩,到2017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0万亩。

  其间,还对重点区域的田、水、路、林、村、矿实行综合治理,有序推进自然村庄拆并,计划改造、扩建、新建100个左右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记者 付艳)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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