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房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非沪籍居民补缴社保再购房也没戏

非沪籍居民补缴社保再购房也没戏

发布时间:2012-06-28  来源:  点击:
 

  近日,有媒体报道“住房限售政策收紧,停止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单身外地人士首套购房受限”。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应,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

  根据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另外,对于单身人士购房问题,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也已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住房限购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沪籍单身人士),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文/《证券时报》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