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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广州“限外令”延至非住宅

发布时间:2012-03-08  来源:  点击:
 
业内人士估计,港澳买家或会重返住宅市场资料图片。记者骆昌威 摄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广州调控升级,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禁购非居住物业”?昨日,有网络发布所谓消息指广州楼市调控政策由居住物业延伸至非居住类物业,写字楼、商铺都将受到这一“限外令”影响,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不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晚发布回应指,上述消息并不准确。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强调,该局只是在近期引发了一个内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已有政策,并非政策调整升级。”

  有业内人士就透露,广州之前确实有港澳台买家成功购入商业物业的案例,并且得以成功过户,预计随着相关政策的严格执行,部分溢出的资金和投资需求可能会转战到住宅市场。

  新预售证注明“限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透露,近日该局在局内下发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强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同时,《通知》也一并再次重申了严格执行中央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

  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问题,《通知》引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规定。2011年2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3号),在关于严格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措施中就已明确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通知》仅再次强调了对上述规定的贯彻执行。

  “这绝对不是政策上的调整,去年就已经发文要求执行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通知》下发的目的主要是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逐步实现市场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是对局内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不是规范性文件。另外,从2月1日起,广州新出预售证的商用物业都已在预售证上注明不得向境外人士销售,以免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时出现纠纷。

  据悉,受此规范的商用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商业用地性质的酒店式公寓等。

  资金或重返住宅市场

  中原地产工商铺部总监罗思源表示,住宅限购过后,广州商用物业价值上升的趋势得以进一步确立,特别是写字楼物业价格呈现上升态势,相信随着相关规定的严格执行,商用物业价值的这一发展态势会受到抑制,投资活跃度也会降低。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就表示,港澳买家背后其实代表的是部分投资需求,这部分需求受到压制,就有可能重返住宅市场,例如增城、从化等不限购的区域,都可能吸引这部分资金转战。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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