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刊发在青海日报上的《省委书记写给县委书记的信》,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引起强烈反响。厅领导班子认为,强卫书记这种带头下基层听民意、解民忧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视人民为父母、拜人民为师、敬人民如友,把人民当主人”公仆意识和民生情结。
针对强卫书记在信中提及的“如危房改造项目往往给了与村干部关系近的人。我问到有一户村民建的奖励性住房只拿到2800元补助。所以,帮助广大村干部提高素质和工作水平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事。”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认为,作为负责全省城乡住房建设的省级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反思本部门的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反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认识到,在我省农村牧区正在大规模推进的“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实施中,存在基层村镇建设管理薄弱等一些问题。
强卫书记在信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村镇建设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在村镇建设中严格履行职责。
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委书记写给县委书记的信》,结合当前农村牧区住房及各项村镇建设项目多、任务重的实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制约与监督机制,筑牢村镇建设中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要建立健全乡(镇)、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程序,明确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在廉洁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
三要严格查找本地区村镇建设中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要结合村镇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情况一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和村庄各类工程建设检查时,要将乡(镇)、村基层干部是否廉洁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将加强农村基层村镇建设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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