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24日电(记者 曹继军)备受关注的上海市2011年度房产税税率标准日前公布,首批应税房产认定通知书也已发出。
自1月28日上海出台房产税政策以后,市民最为关切的就是房产税税收认定细节,如今,这个关切终有答案:按照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对每平方米单价≤28426元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征收;单价>;28426元的,税率为0.6%。根据规定,应税房产产权人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房产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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