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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楼市限购令昨出台 公积金贷款政策细化调整

发布时间:2011-02-22  来源:  点击:
 

  昨天下午4点多,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向外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国八条”无锡版地方细则,此番,无锡市政府共出台了10条措施。和南京的“限购令”相比,“无锡十条”细化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职工家庭购房面积的大小不同,明确了不同的首付款比例,以及贷款利率标准。根据规定,昨天发布的“无锡十条”从2011年2月21日起在无锡市市区内执行。

  关键词

  暂停第三套房商贷

  在此番出台的“无锡十条”中,第二条就明确提出了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内容主要包括: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关键词

  公积金

  和南京的“限购令”相比,“无锡十条”细化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此番新明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但和商业贷款对象“一视同仁”的是,“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关键词

  1月28日

  在昨天出台的“无锡十条”中,对于相关税收政策方面,也明确了起始时间点。在第四条中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关键词

  暂定、限购

  大家最为关心的“限购令”核心问题是到底一户家庭能买几套住房?此番出台的“无锡十条”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了要“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但记者也注意到,这条“限购”的规定中,一开始就用了“暂定”一词进行修饰。

  该条款规定: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无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关键词

  3个月

  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此番出台的“无锡十条”中,也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此外,在“无锡十条”中,也明确规定了要“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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