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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过户核查身份证结婚证

发布时间:2011-02-10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马力)记者昨天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从本月1日起,丰台区对于去年5月1日以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需收取户口本和结婚证复印件并核验原件,同时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至此,北京市全部区县基本上都需在提交《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核查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限购政策的漏洞被弥补。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介绍,去年北京出台“京十二条”调控措施时,就已提出了限购,即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房。各区县也陆续开始要求核查户口本和结婚证。

  “根据新国八条标准,在京的本地居民如果已拥有2套住房,将无法购买第三套,而外地购房者则只能拥有一套。过户时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在管理宽松时,审核家庭信息主要是以《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作为参考,与三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进行信息核对并不是必须项,从而使得限购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有可能出现谎报的现象,而这一漏洞在当今已经被弥补。”张月说。

  张月认为,《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成为新国八条能否平稳落地的关键。而此次北京全部行政区基本全部严格审核三证与《申报表》,可以看作是为新国八条的限购政策做好了充分的基础准备。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落实国八条的调控细则,将在近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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