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在本报进行的市民海选热点问题中,房价、社会保障性住房位列前茅。而今年“两会”上,民盟沈阳市委员会和民建沈阳市委员会都提出了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建议。今年,沈阳市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011年计划开建5000套公共租赁房,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补贴能否与房价联动?
目前,沈阳市内五区商品住宅均价5668.29元/平方米,而且每年呈稳步递增趋势。按现行政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为5.5万元,而且几年不变,占市场房价的比例很小,难以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购房难的问题。因此,一些委员建议,能否建立起与房价联动的货币补贴政策。
董晋骞委员认为,对于中低收入的百姓,政府投资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让他们能够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住得上房,他们是心存感激的。即使地点偏远一些,环境差一些,也能理解接受。但政府建设安居房的目的是让百姓安居乐业,而不是简单的生存。即便政府考虑建设的成本,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排在离市区较远的地区,也应在保障性住房机制地区,着力建好基础设施和小型的产业发展区。
制定廉租房退出机制
廉租房是沈阳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保障性住房。沈阳市先后颁布了《沈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实际上,住进廉租房的百姓也可能自食其力,应该有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前提是保障其居有定所。”刘长荫委员认为,这样一来,对住房者致富是一种激励,政策也更加完善。
制定廉租房退出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后仍无能力购置新住房的人员和“夹心层”人员采取有效方式,保障其居有定所。一方面,对年近50岁(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分界点)符合条件家庭考虑给予租金补贴,从根源上杜绝腾退入住廉租房困难的部分家庭出现。另一方面,对于失去劳动能力且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人员,建议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政府转租的方式,按照其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以此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问题。
今年新建5000套公租房
民建沈阳市委员会建议,可采取政府搭台,鼓励企业、民间资本建公租房的模式。在土地出让时,可限定开发商在建设项目中承担一定比例的公租房,也可在达不到小区规模的项目中,规划建设单元型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价的70%。据介绍,沈阳市今年将正式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新建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两个“夹心层”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租金将远低于市场价格。(记者 高薇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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