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由国土资源部部长许绍史亲自布置的“建立集约节约用地新机制”的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当中,书面稿年内就会完成。
记者还了解到,为应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国土资源部近期启动了“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为此,前后共有十余支由国土部相关司长带队,并联合国土部下属研究机构的调研队奔赴全国,就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耕地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细致调研。
一位参与调研的专家告诉记者,总体来说,沿海省份集约用地程度要比内陆、中西部地区高,一些内陆欠发达地区,在土地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中,更偏重于经济发展。
各地差别较大
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比较快,土地资源的相对匮乏使其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意识比较浓。相比之下,内陆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是主要任务,所以集约意识相对较弱。
国土资源部专家在调研中了解到,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大刀阔斧地进行“三旧改造”,或叫“腾笼换鸟”,淘汰一些污染重、效益低、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项目。而在中西部地区,建设用地相对粗放。参与调研的一位专家表示,近年来,一些内陆地区寻求“跨越式发展”,大马路、大广场并不少见。
在广东地区正着力搞“三旧改造”的时候,一些西部地区却缺乏“三旧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因此,参与调研的专家们建议采取差别性政策,在进行节约挖潜、集约利用土地方面,对经济落后地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对于地方来说,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虑,但是更多的是受经济因素驱动。一位长期关注国土方面的学者表示:“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为此层层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度,但地方上谈的更多的还是发展经济,耕地保护的意识有待加强。”比如,一些地方耕地占补平衡,往往是数量实现了占补平衡,而质量上却不尽如人意。“占用了水浇地,补上了坡耕地,两者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调研队在调研中还发现存在耕地撂荒的现象。以往农民进城务工或经商,往往把地租给别人种,由租地的人代自己交农业税。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无需再交税金,土地撂荒开始多了起来。为改变这种状况,广东省采取了种粮给予补贴的措施,各地根据各自财力每亩补贴300-600元不等。
新机制博弈重重
建立集约、节约用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耕地,其中各方利益不一,博弈重重,矛盾不小。国土系统的一位官员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各地都关注经济发展,只有中央关心土地的长远利用和国家的粮食安全。
在国土部的调研过程中,各个地方都希望出台土地新政助推当地经济发展。有沿海地区提出,当地经济发展比较快,资本投入产出率高,建议该地区取消耕地保护指标,把耕地保护任务转给地广人稀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是一些中西部经济薄弱地区就此反驳:“大家走的都是以地换经济发展的路子,他们(经济发达地区)都发展起来了,现在让我们来保护耕地——我们也要发展啊。”
上述专家称,从粮食安全角度来看,把耕地保护任务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还会碰到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问题。“比如东部地区的耕地质量比较好,亩产一两千斤没有问题,但是到了中西部一些地区,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一亩地的产量可能只有几十斤或一二百斤。所以异地占补平衡,对粮食安全绝没有好处。”
大家都要保发展,谁来保耕地?对决策者来说,这是一对不容忽视的矛盾。相关专家指出,平衡土地和经济发展的矛盾,的确应该在保证土地集约、节约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当地的经济发展指标。但是首先要做的是,“用地集约、节约程度要和官员政绩挂钩,哪怕他离任了,也要对当时的用地情况负责。”
对于尚处在研究中的“建立集约、节约用地机制”,国土系统多位专家一致建议,关键是要完善利益机制。“为什么违法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国土系统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原因就在于利益的驱动,就在于把农村土地变成建设用地后,地方政府可以获得70%的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外加上农地和建设用地之间的价差非常大,这就驱使了一些地方政府粗放用地。
专家在沿海地区调研时发现,很多地方发展经济不占林地、不占滩涂、不占河道,只占耕地。占林地,用地方还要为树买单,一棵几百块钱,占滩涂也要付出较高的成本,而占用农田,从农民手上弄地,成本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