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万流动人口 3000人有望首批落户
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在上海开始推进了。
今年2月,上海市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的提法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热议。
那么,所谓的“条件”究竟有哪些?6月1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这意味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下称“居转户”)已经进入“可具体操作阶段”。参与该项工作的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明忠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本身是我们地方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在户籍制度管理上面的改革探索,并已经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仅27万人持人才居住证
不足流动人口二十四分之一
上海户籍改革的口子真的开了吗?开得究竟有多大呢?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叶明忠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海政府有关部门和智囊机构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居住证与户籍衔接办法,有关部门进行过专题调研、委托专家研究、考察国内外相关政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及向人大和政协进行了通报的基础上,才出台了相关《试行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试行办法》要求,除符合激励条件之外,海漂(在上海生活和工作的非户籍人士)要符合“居转户”条件获得上海户籍,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获得《上海居住证》,且已经累计满7年。
按照2002年6月15日颁布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如果要获得人才类居住证需要符合三大条件,即有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有工作(劳动合同)、有住所(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事实上,仅此三条就已经让大量海漂丧失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机会。
截至2008年底,上海市常住人口为1888.46万人,户籍人口为1391.04万人,来沪流动人口为642万人。
那么,在642万海漂一族中有多少人已经获得此类居住证了呢?6月17日,在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首度坦言:“累计申办人才类居住证人员数是在27万左右。”这意味着,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人数约为流动人口的1/24。
一位曾参与上海户籍改革方案的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人才类居住证是对在上海外来人口的第一次‘选拔’,能够获得居住证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能够在上海竞争如此激烈的城市生存下来,拥有稳定的居所和工作并缴纳社保和依法纳税,而此次‘居转户’政策目的是支持优秀的人才居住者获得户口,使他们能够在上海更安心地生活和工作。”
但能够在今年获得户口机会的人才居住证持有者并不多。据毛大立透露,截至目前,也就是2002年上海暂行人才居住证制度至今,持证时间满7年的仅为3000人左右。而未来3年,年限合格的持证者也不会太多,其中究竟多少能够符合申请条件者仍未可知。
但即便如此,有关于上海“居转户”的评论依然占据着各大网站的显著位置。
购房落户或成隐性条件
户籍问题一直以来牵动着人心。此次上海“居转户”《实施细则》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记者在对多位居住证持有者采访时了解到,持异议者不在少数。不少人认为,此次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限制太多,让“居转户”政策成为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
记者注意到,在申办条件中明确规定,除了居住者累计持证年限超过7年之外,只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才能获得上海户籍。这条硬性规定可能会让众多申请者就此止步。
更让申请者许登杰困惑和苦恼的则是有关房屋相关证明的要求,他认为这一条款没有与时俱进,实际操作性也不强,客观上把“购房落户”条件开给了居住证持有人,成为了不必要的条件。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就包括“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记者了解到,由于中国房地产业已经进入商品房时代,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能够为员工开具“租用公房凭证”,而即便企业能够给员工提供人才公寓和职工宿舍,但是否同意落户的决定权在企业。
一位曾参与上海户籍改革方案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坦言:“这一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居住者持有者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户籍,带有一定‘购房落户’的痕迹,但并不能说‘购房’就能‘落户’,毕竟‘居转户’还要满足对于人才的其他严格要求。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房获得房产证或许能够成为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