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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房产经纪人禁止兼职

发布时间:2009-06-26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鲁欢)7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此次由北京市建委会同工商局共同制定的新规将会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业内人士认为,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开始从“管企业”向“管从业者”过渡。

  根据该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将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备案,并为房地产经纪人员制作胸牌。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此外,管理办法就房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行为规范还作出明确的要求,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经纪行业管理规定”的经纪人将由行业协会注销从业资格。

  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徐东华认为,此次新规出台,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由过去的“管企业”过渡到“管从业者”。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个人有违规行为,将会被吊销从业资格甚至终身禁止从业,这无疑是针对从业人员个人管理的强力措施,相信全面推行之后,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违规情况将会得到很大改观。

【作者:鲁欢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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