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的心愿。昨天,宁波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上传来了好消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共包括了26条政策措施。
会议认为,当前要以改善民生、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加大住房保障实施力度,适度扩大保障范围,鼓励改善型购房,促进住房消费,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低收入家庭是最大受益者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对市民来说,这些都不是陌生的名词了。《意见》再次把这些放在了重要位置,提出深化住房保障,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首先,宁波将大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继续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根据《意见》,明年起宁波市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将从原来的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提高到45%以下。在今年已回购300套廉租住房保障房源基础上,明年将进一步落实600套保障房源,新增保障房源3万平方米左右。
其次,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了让中低收入家庭早日圆上住房梦,宁波将把今后几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提前到明后两年完成。争取到2010年,基本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家庭的购房需求。其中,明年将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推出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另外,宁波将在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基础上,新增限价房这一保障形式,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限价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兼顾住房困难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年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价房的套型面积以60至80平方米为主。
此外,宁波还将加快城区非成套房改造,市三区今后每年计划启动非成套房改造10万平方米。老小区整治力度也将加大,在今年起的5年内,完成第二轮老小区整治,整治面积约为790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计划启动整治150万平方米以上,争取完成整治80万平方米。
老百姓买房成本能降低
根据《意见》内容,宁波将通过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
市民能享受到的具体“减负”措施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可得到分档补贴;减免住房交易税;暂免征收住房交易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实行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补贴;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万元;从宽界定首次购房和改善型购房;实行购房落户等政策。
具体怎么补贴,怎么减免,在《意见》正式出台后,本报将再做详细报道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