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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超两次将公示

发布时间:2008-09-19  来源:  点击: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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