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从企业自查的情况来看,广州房地产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六大涉税违法问题:
一是企业没有及时结转当期收入及成本,造成当期损益反映不实,不能准确计算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二是企业销售房屋时收取的价外费用,如保证金、押金等,未按规定并入应税收入缴纳有关税费;
三是企业提取的“预提费用”,年度结算时也未作实际支付,未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四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全年发生额、应缴营业税款、已缴营业税款不符,少缴营业税款;
五是企业超额计提业务招待费、折旧未按规定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
六是企业收取预收房款时未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拥有的土地未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