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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保障房分配乱象:官员富豪团购骗购频现

发布时间:2011-05-23  来源:  点击:
 

新华网福州5月22日电 (记者 来建强)近期,许多地方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乱”,公正、公平地切分“蛋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保障房分配乱象迭出

在深圳、北京、武汉等地,最近连续有网帖曝光这些地方的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发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不仅人数大涨,而且处罚名单还再现了身家百万元的“富豪”。

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这些“团购者”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经适房项目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的保障房项目,小区内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记者从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该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已有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记者还看到,在4号楼二层一住房的窗户玻璃内侧贴着一张“本房出租”的红纸条,上面留有联系电话。一位王先生甚至在宁德房产网上发布了这样的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10成新,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房产权、土地证在办理中。交易一般暂时只能私下公证交易,以信誉为主。”

保障房分配面临“四大难”

记者日前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造成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在于,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

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

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另外,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针对性和适用范围。

“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告诉记者。

紧接着是公开透明监督难。2010年底,深圳市开展第二次保障房分配之初就已经引发了不小的社会争议。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采访时说,发生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

“公示就是让公众来发现问题,而不是隐瞒信息让公众发现不了问题。在如何公示上,政府部门应采取开放态度,而不是躲躲闪闪。”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环节,许多地方政府部门的第一反应常常是躲避社会监督,从公示环节患上“节假日公示综合征”可见一斑。

第三道难关是管理难。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实际上,仅靠物业公司的检查、管理是不够的,因为其作为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只是民事权利义务,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最后,实现保障房再分配时就遇到了退出难。柳文定说,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了、收入是否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及时发现。一旦发现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一般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并耐心做思想工作劝其腾退,难以对承租人强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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