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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逐月监测房地产信托风险 收紧新规或可期

发布时间:2011-05-17  来源:  点击:
 

关收紧房地产信托业务新规仍只是坊间流言之际,监管层对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的监测工作,却已悄然展开。

5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相关资料显示,银监会已于近日要求逐月监测房地产信托风险。

风险逐月监测

仅表态还是动真格?

这份名为《关于逐月上报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表的通知》指出,为做好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平稳运行,各信托公司要按月报送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表,并于每月7日前将表格填写完整并上报。

据了解,第一期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表已于5月12日前上报。

银监会下发的《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表》(下称《监测表》)显示,除了要求填写房地产信托项目属性、规模、到期日、资金运用方式、房地产项目类型外,还要求填写资金来源有无银行理财资金,如有还须说明具体金额。

《监测表》要求,对风险控制方面要详细说明抵押或担保措施,不但信托公司要对项目风险给出判断意见,监管部门对项目到期兑付风险也要做出判断。值得关注的是,监测表对项目风险的划分尤为细致,据还款资金情况细分为五级。

一位信托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房地产信托风险没有预想的那么严重,这个措施主要是为了配合房地产调控的整体气氛,作出表态。”

2010年8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上述比例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房地产信托融资占整个房地产融资的比例还不算大。”

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D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测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了解目前房地产信托融资的情况,二是对风险进行管控。

一家信托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已接到银监会的通知,但此次政策持续的时间尚不知晓。

李?D预计,逐月上报各项数据是短期的政策,“毕竟现在是楼市调控的敏感时期,如果大的拐点到来,会对房地产信托资金造成很大的冲击。”他认为,“监管层做出这种日常的跟踪是十分必要的,对风险扩大的苗头要保持这种警惕,等到出了问题再弥补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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