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民徐应龙转卖自家商铺,却发现买了7年的商铺突然出了问题,不能按照商铺身份过户。仔细一看,原因竟然是在该商铺房产证上,房屋性质被做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界定:“设计用途”一栏里明明写的是“商业服务”,“房地坐落”一栏却写的是“车库”,房屋身份公然“打架”。
想卖商铺卖不了
2008年,徐应龙在瑶海区临泉路与胜利路交口附近买了一个商铺,分为前后一大一小两个房间,加起来刚好一百平米。今年9月初,因为生意上资金周转的需要,他决定将该商铺转手卖掉。找到买家后,便去房产部门过户。但是,过户的时候瑶海区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商铺无法按照“商铺”的身份来过户,必须改变其房屋性质。
“我买的时候明明是按照商铺的性质和价钱来买的,为什么转卖的时候就不可以了呢?”徐应龙说,当时房产局工作人员说,那个三十多平米的小房间,房产证上“房地坐落”一栏写的是“车库”,所以如果要过户只能按照“车库”这种非商业服务的性质。但是房产证的“设计用途”一栏里明明写的是“商业服务”,怎么就不能按照“商业服务”的性质来过户呢?
“如果真的按照非商业服务的性质来过户,算算这个地段车库和商铺的差价,我这个房子要损失四十多万。”在徐应龙持有的一张合肥市地税局开具的“房产转让完税审核通知单”上,记者看到,这个三十多平米的小房间当时过户的时候,是按照商业服务的收税项目收取费用的。
目前仍然在协调
关于此事,瑶海区房产局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业务登记科沙科长称,对于一本房产证为什么会反映出两种使用性质,他也感到很困惑,特意去查找了该商铺的原始档案。原始档案显示,该房屋最初的建筑使用性质显示的是“车库”,应该是“非商业服务”性质。至于“设计用途”一栏里写“商业服务”的原因,沙科长认为,该商铺是二手房,经过转卖才到了徐应龙的手里,可能是转卖过程中有工作人员根据客户要求,私自改变了该房屋的“设计用途”,将其从“车库”改成了“商业服务”。
至于如何解决这件事,房产部门表示将会协调解决,关于具体方式目前并没有表态。而徐应龙希望能让商铺恢复其应有身份,避免改变房屋性质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