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前,私有房产被政府代管用于出租,手持政府当年颁发的契纸,佛山市桂城街道平北村的麦先生还能要回这处房产吗?桂城街道:正在查档核实中。律师说法:根据公平原则可给予适当补偿。 麦先生拿着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买契纸在这处房产前。南都记者 门君诚 摄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50多年前,私有房产被政府代管用于出租,手持政府当年颁发的契纸,佛山市桂城街道平北村的麦先生还能要回这处房产吗?
村民:1950年买的房产被政府代管
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村太平路,一处100多平米的平房被用作鞋店、百货店。村民麦先生告诉记者,其中一间屋子属于自己家的房产,无奈现在仍由当地街道代管出租,至今要不回。
此事说来话长。据麦先生介绍,解放后1950年10月16日,其父亲麦福向一位姓梁的购买了这处房产,面积约120平米,该房产用作商铺,1953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买契纸》,且有当时的省政府主席叶剑英的落款。
此后,这处铺面由当地政府收回代管。“至1966年政府每年还给我们返还一定的租金,‘文革’开始后租金也没有了。”麦先生说,到了1980年代其父亲向当地政府讨要过房产,但是拖了10多年,至麦福1995年去世,房产始终没有收回。
桂城街道:正在查档核实中
麦先生说,最近几年他们也多次向桂城街道、房管所、国资办询问了解情况,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没有政策,街道无权处理”。
据悉,这处商铺目前由桂城街道国资办托管用于出租,在铺面门口也贴有“GZ”字样的编号。据麦先生介绍,因为时间久远房屋也经过了政府的修缮,但主体原貌没变。
记者昨天也从桂城街道了解到,1980年代当地确实处理过涉及华侨背景的私人房产,但对于像麦先生所称的房产街道没有权利处理,也不知该如何处理。桂城街道同时向记者回复,由于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正在查档核实中,有核实结果将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律师说法]
根据公平原则可给予适当补偿
南海区政协委员、知名律师戴国梁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麦先生目前讨要房产很可能超过了20年的追诉期,所以如果通过诉讼途径也很难获胜。
如果目前房产被政府用于出租获利,根据公平原则,也根据目前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政府可以给予继承人适当的补偿。不过在律师蔺存宝看来,麦先生想拿回这处房产几无可能。“这已经不是法律的问题,房产现在如果登记在他人名下,麦先生已经没有资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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