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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 本市公积金新政落地正在酝酿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点击:
 

  张一天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连续缴存6月即可申请贷款……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本市正在研究此项政策的具体落地方案。

  新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目前,本市要求所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在北京(楼盘)连续足额缴存一年的公积金,才能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根据新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门槛被拉低到6个月,而且还可以通过外埠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缴存证明,将在外埠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合并计算申请贷款。由于公积金缴存额度与公积金贷款上限挂钩,缴存公积金不到一年就申请贷款,这意味着,贷款额度很可能也会比较少,因此这一政策对公积金的“松绑”作用也会相对较弱。

  《通知》还提到,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尤其是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目前,北京公积金贷款普通人最高为80万元,北京是否会调高贷款额度?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此事还有待研究”,房地产业内人士则表示“大幅上涨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外地公积金难买北京房

  对于最受外界关注的公积金异地互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需要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配合,这一政策在京落地需要的过程可能会比较长。根据中央的公积金新政,哪怕公积金异地互认实现,“北漂”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也无法用于在京买房。

  《通知》中指出,各地间实现公积金异地缴存、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回原籍购房”的需求。在具体操作上,需要职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这也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的异地使用只能是从缴存地到户籍所在地。不过这一政策仍然被外界认为是缓解公积金“过度沉睡”状态的一大利器,有助于让大量在外打工又没能在当地落户的职工的公积金“活起来”。

  公积金“杂费”砍掉不少

  《通知》中最为“实惠”的一项政策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直接取消。据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据了解,目前个人购房者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以担保为例,如果在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办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般会按照贷款总额的3‰收取;评估费则与房产价值挂钩,本市的房屋评估费要价为房屋总价的3‰,目前本市绝大多数房屋的评估费用都是按照1500元的封顶价格收取。业内人士介绍,申请一笔80万的公积金贷款,仅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这四项费用就将在5000元以上。这些费用一旦取消,将大大降低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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