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国房挂出告字2013 8,9,10号
经广州(楼盘)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1出让条件:
1.买受人须在白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为生产密封胶项目,且拥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国家建设部建筑密封胶技术产业示范建设基地,并已取得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产业类型需报白云区发改部门,并审批通过,符合白云区产业发展规划。
3.根据《关于印发
4.地块按现状交地,买受人须与广州高新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协调好地块平整等相关前期工作。
(二)地块2出让条件:
1.买受人须在白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为生产计算机应用软件项目,且拥有生产全数字化多媒体语言实验室专利技术,并已取得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产业类型需报白云区发改部门,并审批通过,符合白云区产业发展规划。
3.根据《关于印发
4.地块按现状交地,买受人须与广州高新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协调好地块平整等相关前期工作。
(三)地块3出让条件:
1.买受人须在白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为代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交易许可证书”,代办“科技成果、工艺鉴定”的手续,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等。
2.拟开发建设项目需报白云区发改部门,并审批通过,符合白云区产业发展规划。
3.地块按现状交地,买受人须与广州高新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协调好地块平整等相关前期工作。
(四)地块1至地块3其它出让条件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工时间: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
(五)其他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六)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竞买申请人的条件要求
(一)所有地块均可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单个地块不得分割;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6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6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9时至2013年4月8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接受竞买申请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可以人民币或港币支付。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账号:4400 1420 3140 5017 0392;人民币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095 0000 0007 90456;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01 3020 4002 2050 1640)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申请人须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和承诺书,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其它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
(七)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8日12时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不可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2013年4月8日15时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举行。
(八)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九)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或在下列网站浏览:
http//www.laho.gov.cn(土地交易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梁先生、沈小姐 联系电话:37585345-4047、13560016998、3758514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宗地
编号
宗地
坐落
白云区太和镇大沥村太和庄
东侧BT03042地块
白云区太和镇大沥村太和庄
东侧BT03043地块
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
1633号BT03045-2地块
土地
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M2)
一类工业用地
(M1)
商业金融用地
(C2)
宗地面积
(平方米)
40123
29616
6003
容积
率
1.2
1.3
1.7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8148
38501
10205
挂牌起始价
(万元)
3033
2230
1242
增价幅度
(万元)
150
100
50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770
570
320
610
45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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