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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有土地竞拍须持“地票”准入

发布时间:2010-08-06  来源:  点击:
 

  今后,竞拍成都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者必须首先取得相应面积的建设土地指标才能进入,而这一土地指标需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竞拍取得。

  成都市国土局昨日发布《关于实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入”制度的公告》(下称《公告》)。

  根据《公告》要求,凡参加成都市自2010年8月1日后发布公告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申请人,必须持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方可报名参与竞买(下称“持证准入”)。

  《公告》强调,为调动农民集体和农户、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构建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入”的制度。

  《公告》称,竞买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直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建设用地指标也称“地票”。

  事实上,该制度的设计是成都利用“级差地租”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从去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使农村节余大量建设用地指标,这些指标用来满足城市用地的需求,达到增减平衡。

  其运作流程是,农村将这些指标进行公开拍卖获得资金再用于农村建设;同时指标购买者用该指标再购买国有土地。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保护耕地红线的要求,同时也使“级差地租”发挥效应,使资本输入农村。

  目前,相关制度设计已经完善。8月3日上午,全国首个土地指标交易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开启。当日,蒲江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挂牌融资交易进行路演。挂牌项目指标819.85亩,竞买起始价为15万元/亩,预计可融资上亿元。

  不过,建设土地指标作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竞拍的先决条件,并不具有实际土地的权益,只起“配额”性质的作用。自宗地成交之日起,竞得人不再对与成交宗地面积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享有任何权益。另外,竞得人已支付的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转为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基金。

【作者:李秀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李丽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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