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除了信息透明之外,也可以在市场低谷时期防止土地流标现象的发生。
日前,为了防止出现地价飙高后开发商无力开发而导致土地闲置乃至被退回,上海正酝酿采取招投标的土地出让模式,该方式要求综合考虑定价以及开发商后期的运作能力。
当前上海使用的是200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即通过公开竞买,应价最高的竞买人获得出让地块的使用权。但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拍卖人应当终止拍卖。
上海市有关部门酝酿将一段时期内甚至是全年各区能够出让的土地信息汇总后公布,开发商对心仪土地选择后再进行出让,这一模式将类似香港使用的“勾地”制度。所谓“勾地”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意向并出价,在政府认可其出价后,再行挂牌、招标、拍卖的交易方式。
这种制度发源于香港地区,2006年国土资源部曾发文试图借鉴此方式。该制度除了信息透明之外,也可以在市场低谷时期防止土地流标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加快土地出让后的开工进度,未来土地交付给拿地开发商时须已经通过规划、环境等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开发商可以在拿地最短时间内立即开工,从而缩短楼盘上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