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二套住房是否就是“炒房”?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穆麒茹建议,尽管“二套房贷”已露出松绑迹象,但是仍然应该再放宽到和首次购房一样的“待遇”,有条件地取消限制。
其实已有政策默许
“两年来,中央政府对待二套房贷政策的态度,已经从2007年的严格限制,到现在允许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的阶段。实际上已经默许并同意二套房贷政策进行有条件的松绑。”穆麒茹说,去年以来关于解禁二套房贷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部在去年10月份出台的政策中,对二套房贷有了“松口”,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但由于金融机构此后没有对所谓的“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给予界定,该政策也因缺乏具体可执行的细则而未能很好地执行。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穆麒茹说,“现实中,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二套房贷政策的解禁。但目前市场中,仍没有明确的关于二套房贷解禁的说法,多数银行也没有执行解禁的政策。”
“二套”松绑 “三套”严控
穆麒茹认为,伴随商品房竣工面积的增加和销售量的萎缩,空置房屋的数量将会出现较快上升,根据现有数字统计,预计2009年商品房空置面积可能达到3-4亿,将是往年空置面积总量的2-3倍。因此,尽快消化存量住房是提高房地产开发投资意愿的关键。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放开二套房贷是最为理想及有效的扩大内需的政策。
不过,在为二套房贷松绑的同时,也要防止大量的投机性需求的进入。“在松绑二套房贷政策的时候,也要进行一定的政策限制。”她提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完全和首次购买一样享受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的优惠政策。但是在“松绑”的同时应该明确,二套住房仍旧以家庭单位来衡量,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两套,三套以上的购买则仍执行严格的限制政策,如果购买第三套者将其之前购买的其中一套出售的话,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也就是每个家庭名下可以允许有两套房产,“这样就可以规避投资或投机性购买,也可以防范多次购买的风险。”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提交的提案中也表示,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应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利用好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的重要功能。他建议,应彻底放开二套房政策限制,完全放开营业税与二手房交易流转税,以激活商品房市场。
此外,应减少征税环节,集中在房屋保有环节征收;针对地产税收种类过多、繁杂的特点,应对税种进行合并,如将契税并入印花税,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合并为一个税种;实施购房退个税的政策,鼓励个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