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楼市调控新“国六条”之后,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我省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十条新规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楼市稳定。
据了解,这十条措施是在国家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并充分吸收前一阶段各市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了政策调控的力度。十条措施中,有少部分是对“国六条”的进一步明确,比如住房转让营业税的减免,以及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购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比照首套房的贷款优惠。大部分则是我省新出台的规定。其中对于购房人来说,最大的利好莫过于契税的降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下调到1%,而高档房和非住房降低到3%,同时普通商品房认定标准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取消价格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全面放宽,二手房可以享受和新房同等的贷款条件,各地自行设定的面积、价格、贷款次数等限制也全面放宽。而前段时间本报曾独家报道过的江苏实施了10年之久的商品房核价制度将取消的消息,昨天也得到证实,普通商品住房的核价制度将正式暂停执行,而改由开发商根据成本和市场情况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