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本市累计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8453万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3.584万户,已有3.5562万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总数的99.22%。本月开始,浦东、卢湾、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和杨浦等区符合扩大受益面条件的城镇居民,可申请廉租房。
以上区域符合扩大受益面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到其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目前,申请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条件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截至6月底,全市126个街道(镇)已完成收入核对系统的配备,基本具备了收入核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