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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收益家庭达到5万户 收入核对扩至126个街道

发布时间:2008-07-16  来源:  点击:
 

  截至2008年6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8453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35840户,已有35562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数的99.22%。

  早报记者昨天从上海房地局获悉,上海扩大廉租房受益面后,其中心城区全部街道已经完成申请核对系统的配备。7月起,上海中心城区所有符合扩大廉租受益面申请条件居民可以申请廉租房保障。据悉,这一申请核对系统今年年底将覆盖至全市所有区县。上海房地局另外表示,今年年内还将进一步放宽廉租房申请准入条件。

  126个街道(镇)

  配备收入核对系统

  据悉,自2006年12月起,上海在浦东、卢湾两区开展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的试点工作,将保障范围从人均月收入低于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去年9月,在试点的基础上,上海又进一步将收入准入标准提高到人均600元,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

  廉租住房受益面的扩大,涉及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对。房地局信息显示,截至6月底,全市126个街道(镇)(中心城区所有街道和每个郊区、县各2个街道(镇))已完成收入核对系统的配备,基本具备了收入核对条件。

  申请准入条件:

  今年将进一步放宽

  有了“核对系统”,从今年7月开始,浦东、卢湾、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各区所有街道的符合扩大廉租受益面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到其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在此基础上,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其他各街道(镇)的收入核对体系建设,年内将收入核对工作覆盖到全市各区、县的所有街道(镇)。

  截至2008年6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8453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35840户,已有35562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数的99.22%,其中,实物配租2903户,租金配租32659户。

  房地局表示,今年年内市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继续扩大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此前,市房地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冯经明表示,根据今后五年本市享受廉租房住房政策的家庭将新增10万户的目标,今年的受益家庭将新增2万户,累计达到5万户。年内,拟将收入准入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金融资产准入标准放宽至每户9万元以下。

  ◇ 相关链接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主要条件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

  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

【作者:刘秀浩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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