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变身高层住宅,规划建小学却只见停车场……昨天,广州市规划局局长王东做客“行风热线”,不少市民就开发商在售楼时恶意隐瞒或不履行区域规划进行投诉。王东表示,有关部门将尽快出台行业监管措施,包括公布不良开发商黑名单,强制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合同上附上盖章后的区域规划图等,以确保业主的知情权。
规划部门还提醒业主,应该保留售楼书及相关宣传资料,发现恶意隐瞒现象时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开发商。
案例一:
小区会所突变高层住宅?
买房时看到的模型是两层高的会所,实际上规划局批准的却是12层高的住宅楼!家在番禺区一个楼盘的网友投诉,2003年买房时,宣传资料上说旁边会建一个两层高的会所,现在却发现家门前将竖起12层高的住宅,到底是规划变更了还是自己上当受骗了?
番禺规划分局的有关负责人立即做出回应。据了解,该小区的这块空地,早在2003年时就经过规划局批准,将建12层高的楼房。在2007年底、2008年初的时候,根据国六条对套型的要求,开发商确实变更了规划,楼房高度调整到11层,楼距从28米变成了38米。但是,目前主要不是规划变更,而是买房时宣传资料的真实性的问题。
案例二:
建变电站业主毫不知情?
来自天河区一个楼盘的业主表示,最近突然得知,小区内幼儿园西侧将建一个1000平方米的变电站,为什么在购楼时业主竟毫不知情?而且要在居民如此集中的地方建变电站?
对此,市规划局的一位副局长回应,在变电站布点规划时,一早已经有该小区这个点位。他们也曾到实地调查,变电站离居民楼有一定距离。但是具体要等环评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的审批。
案例三:
承诺建小学变成停车场?
住在海珠区的一位居民表示,几年前在区内兴建一大型住宅小区时,按照原来公布的规划,将配套建一个小学。现在建小学的空地仍在,却改成了停车场。是不是规划有变,如果规划没变,为什么几年过去了,这个小学一直没有建起来?对此,王东回应,这是规划得不到落实的体现。以后将努力改进,先将规划的设施落实,在让居民入住,就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案例四:
买楼前竟不知有规划路?
昨天,天河区一个楼盘的业主反映,该小区中间有主干道穿过。这位业主说,规划分局曾经答复,是道路规划在先,才有这个小区。但是自己在购楼时并不知情。另外,如果先有道路规划,为什么还要这样规划小区,能否建一个隧道,让道路从小区底下通过?
规划局的有关负责人回应,1984年已经开始规划云溪大道了,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变更。开发商按照规划路这一已有条件,将小区划分为南、北两边,并申请建筑物许可。“我们曾经去过该小区调查,售楼书里面清楚地表明了这条路,我们也查了部分售楼合同,从价格上也可以反映出,道路已经确定在先。但是,业主在信访时也反映,售楼小姐没有说出真实情况,我们也希望业主可以找出一些证据,通过司法途径争取权益。”
该位负责人又表示,云溪大道改为地下隧道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改地下隧道难以连接各沿线道路出口,并且要向华南植物园等地征地。另外,改道需要大量资金,这笔钱究竟又谁来负责?即使有政府承担,花费的也是广大纳税人的钱。
区域规划图须经规划局盖章
“宣传资料或模型与实际不符一直是群众信访的重头戏。”王东承认,目前在对房地产销售的监管及对不良开发商的处罚方面仍不完善。许多规划一早已经通过审批,但购房者并不知情。
“政府各部门都在联合讨论这件事情,希望尽快出台一些制度。在保障业主知情权方面,将会强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书上附上区域规划图,并且是经过规划局盖章的,保证业主在购房前对整个区域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还将对不良开发商做出相应处罚,目前的设想是建立并公布黑名单。”王东还提醒,业主应保留售楼书及相关宣传资料,如果发现开发商在模型或售楼书中造假,可以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改用途须经业主同意
昨天有不少市民就私自改建问题提出疑问。现场观众刘小姐说,天河北很多高层住宅楼都被改装成公司。同一栋楼里面,这边是住户,另一边是公司,相互会有影响。特别是有些公司,反反复复装修,对居民的影响很大。
王东回应,改变建筑物的实用功能,一定要得到规划局、市局、区局的行政许可才可以改,如果没有得到许可,随意改就是违法建设。他表示,随意更改建筑功能在广州相当普遍,按照旧的规划法,私自更改用途后只需罚款,但按照现有法律,除了罚款外还将强行恢复原状。
某小区的住户投诉,原来的住宅楼二楼为设备转换层,现在开发商未经住户同意就改装为会所,并加装了两道楼梯,还在墙上开了一个大洞,造成住户不便之余也非常不雅观。开发商称曾经公示,但住户表示并未看到,因此错过了投诉时间。
对此,王东表示,即使该楼层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在改变用途时仍然要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要先对改造计划进行公示,收不到业主的反对意见才能进行改造。但是目前的公示制度仍不完善,将来会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