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起国土和矿产违法案件。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这次发布会上表示,国土资源执法将重点打击违法行政人员,今后将不定期通报各地执法和违法违规案件。
一方面对国土资源违法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另一方面国土资源部也在积极探索土地违法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日前召开的国土督察华北五省区座谈会上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土地违法共同责任机制,改变土地管理体制“一家管多家用”的状况。
无证开矿占90%
为解决土地违法主体集中在地方行政干部身上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方法》(简称“15号令”),此次通报的20起国土和矿产违法案例是贯彻“15号令”的体现。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通报10起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时指出,由于当前矿产品需求旺盛,矿产品的价格高位运行,受利益驱动,同时,现在办理采矿证的门槛越来越规范和严格,采矿权的获取难度相对加大,矿区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大量群发性的违法开采行为。
“现在全国整个形成规模的,独立系统的非法采矿,有12万多起。”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说。目前,在一些违法开采的严重地区引发了污染环境,破坏耕地等大量人为次生灾害。
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主要分四类,第一类是无证勘查开采,第二类是倒卖矿产资源,第三类是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第四类是矿业权人以采代探。而这其中,又以第一类为大,此次被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六起都属于无证勘查开采,包括辽宁省宽甸县苗利等人暴力抗拒矿产资源执法案;包括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邝社春非法采矿案,湖南省永兴县马田镇李社平非法采矿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郁德军等人非法采矿案,河北省迁西县宋利国非法采矿案,云南省会泽县建吉芳等人非法采矿案。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4月底全国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万多起,其中,无证勘查开采129549起,占全部违法违规行为的90.9%;查处超层越界开采和矿业人违法转让矿业权12090起,占8%,查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901起,占0.6%。
贾其海介绍说,经过整合整顿,我国矿山数量已经从1995年的28万个降到12万个。近年来,由国土资源部派专人到实地直接核查的案子一共有20多件,由部里督办的交给各省来查处的一共是351件,目前还有31件正在办理之中,已经办了320件。
贾其海在发布会上强调,在某些重点矿区出现一些新特点,一批以违法开采牟利为生的人,一旦政府监察工作松动,很快就会形成一个违法上升的态势。
探索违法共同责任机制
张新宝介绍,此次公布的10起土地违法案件中主要有三类违法案件,包括非法占地案6件,非法批地案3件,违规扩大开发区规模案1件,共涉及违法用地3580余亩,收缴罚没款900余万元。
无论是在土地违法还是矿产资源违法中,基层行政人员参与形成的利益集团成了违法势力存在的顽强靠山。地方干部责任感的缺失,使得尽管监察制度改进,监察效果却不能同比实现。2000年国土资源部开始推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明确地方乡镇国土所为本辖区内矿区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国土所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对矿区每周巡查,分片包干,以及时取缔非法勘查、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杜绝非法勘查、开采、盗采矿产资源重大案件的发生。然而这种动态巡查,对基层人力的要求也很大。
“现在来看这几年逐步改善,但是总的感觉还是人员力量不足。”张新宝说。
此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凸显了近年来国家对参与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人员的处理力度和决心。公布的10起土地违法案例中,有三起是非法批地案,对32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郭宝平在此次会议上介绍了“15号令”的执行情况,要求落实问责制度,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15号令”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共同修订,总共24条条例,其中有10条涉及的都是不落实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的新要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的内容。
例如,“15号令”第三条: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郭宝平表示,国土资源部以“15号令”的实施为契机,正在探索建立一种土地违法共同责任机制:由地方政府牵头,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等在内的联动遏制机制;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建立制止、查处机制,加上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目前133人的督察队伍,一个相互配合的联动查处机制正在形成。
张新宝表示,破除在一些村一级、乡一级的不正当利益衔接的链条,就可以取得进一步的好转,利益分配的关系,各级政府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同时,才能够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平等对待,公平分配利益,违法违规行为就会大量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