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置人口与土地双红线
2015年12月24日,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发布。其中,“十三五”时期,上海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185平方公里内。而在2014年底,上海市建设用地已达3124平方公里,这意味着未来5年上海新增建设用地只有61平方公里。(三亚房产)
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加快虹桥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世博园区、前滩、徐汇滨江、临港等六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未来5年,上海土地市场寸土寸金将更加明显。六大重点区域土地市场和楼市将更热。
北京:缓解“大城市病”
今后5年北京发展目标: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调整退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序疏解迁出。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首都核心功能显著增强。
关于通州“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设,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称,2017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迁入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郭金龙表示,人口规模调控重点难点在中心城区。必须坚持“疏”“堵”并重,以调控目标倒逼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时,又要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妥推进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广东:城市群战略
广东“十三五”规划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携手港澳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大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湛茂阳沿海经济带,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约发展。推进“三旧”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山海韵龙栖湾详情)
天津: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强化京津双城联动,加强与河北合作,打造高端产业发展带、城镇聚集轴和核心功能区。
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构建以双城、辅城和中等城市、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为骨架的现代城乡体系。建设开发带动性强的特色楼宇和示范楼宇。加快盘活空房空楼空企空地和老厂房老村庄老轨道闲置资源。
河北:承接非首都功能
河北省“十三五”规划对于房地产发展、新城建设方面的内容最为庞大。
河北“十三五”规划指出,未来5年,承接非首都功能集中疏解取得重大成效。(珊瑚海动态)
打造城市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把中心城区建成金融、文化、商务、科技、信息等高端服务聚集区。实施老城区升级改造,扩大城市经济发展空间。统筹新城新区生产、办公、生活、商业等功能区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推动产业园区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把张家口建成独具魅力的国际奥运城市。
同时,新型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这意味着,河北将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迎来黄金发展5年期。无论是地市还是楼市,未来5年,环京地带都难以平静。
江苏:推进货币化保障和安置
江苏“十三五”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南京、徐州、苏锡常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沿江城市带、沿海和沿东陇海线城镇轴,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积极推进货币化保障和安置。加快棚户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改善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水三千图库)
浙江:推进城市更新
浙江“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未来5年,全面推进城乡建设转型,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建成基本无违建省。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复兴老城功能,挖掘众创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改造城中村,加强农房设计,建设“浙派民居”,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环境。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山东:加强保障房和城镇化建设
山东“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未来5年,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乡危房、城中村改造力度。
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城镇可持续发展引领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加快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人口向城镇集中,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新生中小城市。加快推进撤县设区(市),稳步推进乡镇合并、镇改街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管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上东海岸价格)
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
广西“十三五”时期将重点发展新型城镇化。一是,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加快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积极发展南崇城镇带、右江河谷城镇带、沿边城镇带。培育发展南宁、柳州、桂林都市圈。二是实施大县城战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三是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新区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统筹推进土地、住房、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黑龙江: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黑龙江“十三五”规划指出,未来5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围绕解决好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问题,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多方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实施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铁路等行业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和垦区危房改造工程,完成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任务。(首创·芭蕾雨逸景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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