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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最高面临30万元处罚

发布时间:2015-10-16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
 

 

(记者潘斌 通讯员谢凯欣、陈啸天)昨日,记者从中山消防部门获悉,东凤镇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位于东凤镇东海四路某半岛花园住宅小区第4、5期在建工地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经东凤镇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核查后证明情况属实,开发该住宅小区的某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最高将面临30万元的处罚。

据悉,位于东海四路的某半岛花园住宅小区是由中山市某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据该公司运营经理交代,第4、5期在建工地占地面积约2000㎡,2014年10月份开始施工,当时只是进行打桩筑地基等一些基础建设工作,后来由于公司运作方面的问题,目前在建工地基本处于半停工状态。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问及该工程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时,工地负责人坦言是并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就擅自动工的。

该房地产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动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例,东凤镇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工地停止施工,拟对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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