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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房源转租 滋扰恐吓租户搬走 租金概不退还

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将租来的楼房转手租出,收取租金后,肆意向承租户索要各种不合理收费,如果对方不交钱就上门滋事,通过武力威胁甚至拳脚相加赶走对方,未到期租金概不退还……近日,昌平警方打掉一个在天通苑地区以租房为手段,通过寻衅滋事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名,破案40余起。

今年5月,来京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小李上网找房,看到天通苑有租金便宜的楼房转租。实地看房后,小李很满意,便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预交了半年租金。然而自从搬进“新家”开始,小李的噩梦便来了,隔三岔五就会有自称“二房东”的男子上门,不是要求交房屋维修费、上网费、物业费,就是要求交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名目繁多。小李以租房合同中没有规定为由拒绝交费,对方就经常夜里来砸窗叫门催缴,甚至以武力相威胁。因担心自身安全,小李没住几天就选择了搬家,但是对方却拒不退还预付的房租。无奈之下,小李选择了报警。

接报警后,昌平警方经调查发现,小李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以来,许多在天通苑地区租房的租户均遇到过此类情况。经过进一步调查,一个以辽宁省来京人员徐某明(男,29岁)、徐某亮(男,27岁)为首的犯罪团伙很快浮出水面。

这伙人通过签订长期合同囤积出租房源,在地铁站或通过网络发帖,拉一些刚步入社会并急于租房的年轻人看房,通过相对便宜的租金吸引对方签约。等租户入住后,他们就分批上门收取各种费用或者要求涨租金,一次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对方如果不交钱,他们就采取各种手段滋扰、恐吓甚至打骂,直至逼迫对方主动解除租房合同或者不堪其扰提前搬走,他们再将房子租给其他人,原租户未到期的房租也不予退还。

7月23日,办案民警在前期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决定收网,在昌平某小区楼下,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明、徐某亮等5人一举抓获,并在5人暂住地查获近百份租房合同。目前,5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租房最好通过有信用的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不要轻信陌生人推介、街头小广告以及网络发帖,租房时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仔细核实,妥善签订租房合同并保管好合同文本、收据等证明材料,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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