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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盘“5888元/平米” 你永远买不到 如构成价格欺诈 开发商可能被罚50万

发布时间:2015-05-05  来源:  点击:
 

记者昨获悉,市物价部门近日对全市50家楼盘进行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楼盘情况良好,但6家地产销售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制作并安置标价牌,在售房源虚假优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未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物价局将在进一步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乱象一

便宜的房子总“卖完了”

市物价部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类比较恶劣的乱象:宝应某家楼盘在销售商品房时,涉嫌价格欺诈及扩散虚假广告。

“现在商品房销售基本都会通过各种途径打广告,比如打出最低价、折扣价、优惠价等等,但是在我们检查过程中,就发现宝应一家规模较大的开发商存在虚假优惠的现象。”毛芳玲向记者透露,宝应这家楼盘打出“5888元/平方米起售”的广告,但是实际并无此类房源,也就是说,当消费者准备按这一价格前去购房时,对方总称:“卖完了”。

点评

该开发商这一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及做虚假广告,除了物价部门要予以处罚外,工商部门也将介入进行查处。目前,省物价部门针对这家开发商的行为暂未作出认定;如果认定为价格欺诈,这家开发商将面临50万的高额处罚。

乱象二

强制收取“燃气初装费”

市民购买商品房,必然要与对应的物业公司“打交道”,然而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市物价部门还发现,部分物业公司收费公示含糊不清,偷工减料,尤其是代收代办费用,很多业主对自己缴纳的这笔费用十分不解。

“我们在检查个别楼盘时,发现了一些物业公司强制收取代收代办费,而很多消费者还蒙在鼓里。”毛芳玲说,物业费当中的代收代办费属于消费者自愿选择缴纳的一项费用,如果消费者选择自行前去缴费,开发商或者旗下的物业公司就不能强制收取。

据了解,代收代办费用当中“被强制”的一项要数燃气初装费,个别物业公司在收费价格公示中并未提到这项,但实际纳入收取项目当中。

点评

按照规定,凡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开发的楼盘,业主是需要自主缴费开通燃气的,开发商不可强制代收;2011年开发的楼盘,燃气初装费已经纳入了房价。

乱象三

物业费、绿化多少未注明

此次专项检查中,市物价部门发现开发商存在最多的违规现象为:未能按照我市规定施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商品房信息公示不完整,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

4月30日,市物价部门在检查扬州(楼盘)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发现这家开发商商品房销售标价信息不全,没有按照《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标明容积率、绿化率、物业服务收费等相关信息,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点评

现在很多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十分重视小区的绿化和车位有多少,但部分开发商不进行公示,导致消费者根本不能完全了解房源信息;还有个别楼盘直接就拿物价部门备案的材料进行公示,没有专门制作公示牌,因此根本没有按“一房一表”进行公示。对于这类现象,开发商将面临50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扬价检 记者 孙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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