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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立法迫在眉睫 土地管理法亟待修改

发布时间:2015-03-10  来源:  点击:
 

人大教授温铁军接受本报专访

人物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

研究领域:发展中国家比较研究,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农村金融税费等。

中央一号文件12年聚焦三农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多处提到三农问题,光涉农数据就有20组。农村现状如何?发展前景怎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近日接受本报专访。

广州日报:现在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不到5年时间,有一句话说得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于农民增收,您怎么看?

温铁军: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必须走一条新路,就是要成立农村良性的经济合作社等组织。我个人认为要成立综合性农村合作社,让二、三产业收益归合作社来垄断性地占有,农民才能得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致富机会。

广州日报:土地问题是三农的一个核心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强调,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您怎么看?

温铁军:土地流转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尤其是要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借口降低开发商征占农地的成本。

农地流转历来没有大问题。上世纪80年代大包干以来政策就鼓励土地流转。上世纪90年代发轫于广东南海的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就搞得红红火火,那时候就已经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可以做股,农民可以相对集中并且分享工商业资本进入农村带来的增值收益。以佛山南海区为例,一年收的地租归乡村以下农村集体占有的有多少?大概是60亿元,1/3给了农民,农民每年至少得到20亿元左右的地租收益。因此,这个制度创新早就有了。

广州日报:对于依法治农,您怎么看?

温铁军:迫在眉睫的是要建立一部法,修改两部法。首先,要建立一部土地法,我们有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下位法,但是却没有一部上位法土地法。土地改革的时候都有一部土地法大纲,但是现在这一块却是缺位的。

还要修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管理法的一些规定其实是违反《宪法》。比如说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用途,比如说要进行建设必须要用国有土地,再比如说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话,那么补偿只是这个土地平均产值的6倍到10倍。这些为地方政府拆迁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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