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户村民危房改造未能如约支付建房款
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方终获建房款
7月11日,申请人许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天涯法庭,感谢法官让他终于拿到了案件执行款,让企业有了周转资金,得以继续经营。
2012年许某先后与32户村民签订了民房改造工程合同,由许某出资帮助其进行危房改造。许某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但村民入住后却未能如约支付建房款,无奈之下许某向三亚市城郊法院天涯法庭起诉。后经承办法官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了还款调解协议。2014年,因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许某便向城郊法院天涯法庭申请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因32户村民都是困难农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依法终结执行。2015年,在获悉天涯区政府将向32户村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后,许某向城郊法院天涯法庭申请恢复执行。
经过反复分析案情,办案法官认为只有通过多方协调的方式,将存放在天涯财政局的危房补助款直接划拨给许某,案件才能顺利执行。
因此法庭向天涯区政府送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及时裁定冻结该款项,随后向天涯区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经过协调沟通,天涯区政府同意将该款直接拨付给许某。但因拨款程序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运转较慢,办案法官又多次督促、催办。最终,32户农户拖欠许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顺利支付给申请人许某,通过合并执行,一次性顺利执结了32宗系列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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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反复分析案情,办案法官认为只有通过多方协调的方式,将存放在天涯财政局的危房补助款直接划拨给许某,案件才能顺利执行。
因此法庭向天涯区政府送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及时裁定冻结该款项,随后向天涯区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经过协调沟通,天涯区政府同意将该款直接拨付给许某。但因拨款程序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运转较慢,办案法官又多次督促、催办。最终,32户农户拖欠许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顺利支付给申请人许某,通过合并执行,一次性顺利执结了32宗系列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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