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儋州市住建局了解到,儋州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已正式进入到申报审核程序。
据介绍,申请儋州限价商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儋州市非农户籍人员或在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儋州非农户籍人员或在儋州市工作并在儋州社保部门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的非农户籍人员;二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7万元(含2.7万元)。
此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那大城区工作,经儋州市人社部门办理组织关系的儋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社会保险的儋州市企业单位在职人员;二是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含廉租房);三是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5万元(含2.5万元)。
此次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初定2600元/㎡)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未定)申请时间从9月3日开始,分为初审、审核、公示和终审等程序进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证明。
此次申购的1047套限价商品住房和386套公共租赁住房均位于那大镇工业大道西侧,届时可逐步解决该市中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