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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廉租房长期空置 住户资格将被取消

发布时间:2012-09-27  来源:  点击:
 

记者从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廉租房动态管理,把廉租房实物配租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困难家庭中,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保障管理科开展了廉租房入住情况调查工作,重点了解廉租房住户的收入、房产、车辆等信息,查看有无转租、空置现象,如实填写了《廉租房入户调查表》。

本次入户调查共计9次,涉及134户家庭,没有发现违规装修的现象;住户的收入、房产、车辆等信息没有异常。在本次调查中长时间未居住的户数比较多,调查工作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实,共计有74户,其中有23户属长期在外务工,未能经常入住;有51户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将视实际情况作出清退与否的决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说,将调查表归档归类,作为年度审核和日常检查的档案资料。同时把入户调查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定期地经常性开展,实实在在掌握清楚每一个入住对象的真实情况。

根据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廉租住户将房屋长期空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采取取消其租住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其他情况将对其进行警告并于后期长期跟踪调查入住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三亚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指示精神,拿出大量土地、巨额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目的是为了解决三亚市买不起房、租不起房,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为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出台了《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三亚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对违规出租、出售、转租、转借、闲置等情况进行处理,并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家庭入住后的房屋使用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对申请到廉租住房不入住、对外出租的,将收回住房并按相关规定补交廉租房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额;对申请到经适房和限价房进行出售的行为,取消申请人的购房资格,并且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三亚市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对弄虚作假、骗购炒卖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三亚将坚决予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三亚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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