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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 海南对房价反弹说"不"

发布时间:2012-08-07  来源:  点击:
 

因近期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出现的一些波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海南省国土、住建部门转发两部委紧急通知,要求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房地产用地出让不能超过面积上限,不得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

据了解,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严格实施竞买人资格审查,落实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规定,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

《通知》要求,主管部门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审批快速通道,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加快此类项目的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优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优先进行施工图审查,优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鼓励和引导开发企业将在建的大套型、高档住房依法依规转化成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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