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顺利推进征地补偿和开发事宜,向该市冲山镇番香村一小组长及其他负责人行贿120万元,在事发后,该村小组长被法院以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但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却安然无恙,并继续被当地政府部门奉为座上宾,项目开发也丝毫未受影响。
此事经本网等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五指山市有关部门约见记者表示,国土部门对上述土地确权发证时,工作上确实有不足,下一步将敦促开发商适当再作出一些补偿让利于当地村民。
五指山市冲山镇番香村委会位于五指山市郊,2010年,村里91.52亩土地被开发商五指山市毛阳河公司以每亩5.27万元的价格征用,开发“水木年华”房地产项目。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村小组长吴某松收取了开发商毛阳河公司上百万元“好处费”。2011年10月,吴某松受贿事发后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之后,检察机关查明,吴某松在担任五指山市冲山镇番香一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小组土地补偿款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在协助五指山市政府、冲山镇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今年初,检察机关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今年5月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和受贿罪判处吴某松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然而,令当地民众无法理解的是,吴某松被判刑后,行贿者却安然无恙。就连涉案的毛阳河公司副总经理梁某洪(受贿10万元,案发后退回)也在照常工作。“既然受贿人的罪名成立,自然应该有行贿人啊?上百万元的行贿,有关部门怎么就视而不见呢?”当地村民如是说。
上述事件经本网等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五指山市有关部门近日约见记者,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五指山市国土局规划股股长莫建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5年,国土部门对上述土地确权发证时,工作上确实有不足,对1990年代的项目不了解,造成重复发证。
莫建明说,事实上,上述土地早在1995年就已经被征用,当初的征地目的是为了建设水电站,土地征用以后,开发商承诺帮助政府支持50%的养老金(发放给土地被征用的村民),有关部门就向开发商发了土地证,但是手续不是很全,事实上,上述地块是“批而未征”。所以,造成2005年向村民重复发证,后来,向开发商拨付土地时,确实没有经多数村民同意,造成了后来的被动局面。
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有关部门将为所有合符法规村民办理了各种完善的社会保险,同时,对村民进行就业培训,项目完成后所有用工,对村民优先招工,同时,按照当地最高征地补偿标准为村民办理了补偿。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希望了解1995年政府跟毛阳河公司签定的开发合作文件内容,五指山市国土部门至发稿时止没给予回应。
五指山市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上述情况比较复杂,一方面,村民有合理的诉求,另一方面,多年来,开发商确实已经为项目花费了大量资金,完全推翻之前所有的决定显然不可行。既然双方正当利益都需要保护,作为政府部门,下一步将本着为群众服务的理念,从中做出更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敦促开发商适当再作出一些补偿让利于当地村民。
至于开发商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检察机关有没有追究,下一步会不会追究?被截留的征地补偿款还能不能追回?对于上述问题,五指山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态度暧昧,以“采访需要上级部门批准”为由拒绝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