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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海口买房疑遭忽悠 工商3次协调才获退款

发布时间:2011-05-19  来源:  点击:
 

“我从山西太原来海口旅游购房,本以为人生地不熟,遭到欺诈后难以讨还公道,哪知向云龙工商所投诉后,工商所执法人员经过一个星期的耐心调解,商家最后退还全部认购款。非常感谢工商和海口晚报记者帮忙。”5月11日下午,刚从某房产商处领回2.5万元的游客李女士说道。

2.5万元认购款要不回

李女士说,今年4月她收到山西太原“中旅集团”一则群发短信,推销海口云定路某房产。她打电话询问后,对方告诉她该房产在海口市区,价钱十分便宜,环境非常好,极力推荐她购买。她表示要来海口看一下。

4月底,她来到海口后,打电话向售楼处咨询,对方同样极力推荐,称购买该处房产不受国家“限购令”限制,可以办理银行按揭。5月3日下午5时许,她乘坐看房车前去查看,并签下认购书。按照对方要求需当场交纳5万元认购金,因她身上只带着2.5万元,便表示第二天再补交余下的2.5万元。后来她给太原老家的丈夫打电话说起购房的事情,老公提醒她说,国家5月1日实施了“限购令”,她在海口购买的房产根本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她感觉事情不妙,经咨询发现云定路并不在海口市区内,而是在离海口数十公里外的云龙镇。她马上打电话给售楼小姐,要求退还已交的2.5万元认购金,但被对方拒绝。

工商3次协调商家退钱

李女士说,第二天她急忙赶到售楼处,对方仍不肯退款。当天下午她拨打12315投诉后,云龙工商所负责人很快赶到现场调解。售楼方表示愿意在5月7日至8日给予答复。她等到5月8日,仍不见动静,又向工商部门反映。后来云龙工商所再次联系售楼处负责人宋某,对方答复5月11日之前退款。11日上午,她拨打售楼处电话,却始终联系不到宋某,只好再次向云龙工商所反映,李所长带领队员再次到某房产售楼处找到宋某,宋某随后答复称5月13日解决此事。“我觉得他们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李女士说。

记者看到,李女士提供的某房产认购书上,开发的楼盘地点为“海口云定路”,中间却少了“云龙镇”。

记者随后向售楼处负责人宋某采访核实此事,宋某称他们领导已经签字批复,将在5月13日之前退还李女士交纳的2.5万元。

记者离开后,当天下午4时30分许,李女士称她已领回全部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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