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园园
随着楼市低迷,二手房市场又现“零首付”现象。为了吸引客户,有的中介公司通过做高评估价,明目张胆地变相实现“零首付”。一位中介负责人称,变相实现“零首付”实质为“骗贷”。
近日,在58同城、赶集网上,中介挂出的一些二手房出售房源打出“零首付”的招牌,这些二手房房源多来自一家叫烟台(楼盘)独立经纪人的二手房中介公司。此外,烟台昊宏房产经纪公司、烟台市中源房产经纪人有限公司的经纪人也挂出了“零首付”的房源。
在网上,中介经纪人小胡挂单的“幸福新世界花园95.11平方米两室两厅一卫房子售价60万元”,这样算下来,首套房客户要付的首付款为18万。小胡称,中介通过评估公司做高评估价,这样到银行贷款的额度就会高,可以变相实现“零首付”。
据了解,中介通过暗箱操作,做高评估价,即使银行按评估价打个折扣,贷出的款项也能接近或等于总房款额度,购房者可以实现“零首付”或“低首付”,不过,这种操作的对象仅限于首次置业的购房者。
业内人士称,二手房市场出现“零首付”在烟台并不新鲜,以前房贷政策松的时候,比现在可能要多,但中介公司都是“偷偷”在做。现在房地产形势不好,有的中介公司明目张胆地去做“零首付”。
而要实现高评估价、“零首付”,这个二手房源单价就得低,这样评估公司才能在参考周边楼盘、同一小区楼盘的最新市场成交价时,加入很多影响房价的“修正参数”,例如房源的楼层、朝向、装修程度等等,能有操作提高评估价的空间。
烟台多家大型银行表示,“零首付”一旦做成,银行需承担很大风险,购房者连首付款都交不起,更谈不上还贷款能力。“只要我们发现这样做的,会直接中断与其合作。”
对此,烟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称,二手房中介推出“零首付”的营销手段是一种违规行为,市民不要购买“零首付”的二手房源,以免承担太大的还贷压力或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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