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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手房评估价由软件自动计算 标准将1年1变

发布时间:2012-07-04  来源:  点击:
 

  二手房评估价由软件自动计算

  评估技术标准将一年一变,根据房产情况调整

  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彭怡郡) 从本月起,我市二手房交易开始按计税评估价值、不再按市场指导价计税。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毅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说,这一计税评估价值相对更接近实际成交价,比市场价略低一点,今后每年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张毅说,计税评估价值主要是通过市地税局开发的一个评估软件进行自动计算。这个软件自动计算的计税评估价值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也接近于二手房实际成交价。评估技术标准几经验收,专家顾问组中不仅包括市国土房产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和市民政局的专家,还包括厦门大学著名学者、教授纪益成和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推荐的两名资深房地产评估专家。

  这个软件用了将近1年的时间才开发完成,在全市采集了12000多个样本点,几乎覆盖了全市所有的小区。

  张毅介绍,根据二手房所在区域、地段、朝向、年限、周围的景观和配套的不同,甚至是否精装修、是否学区房,计算出来的计税评估价值都会有所差别。

  而且,评估技术标准并不是“死”的,而是一年一变。明年上半年,还会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各类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可能有的往上调,可能有的往下调。比如轨道交通可能会带来房价变化,这种因素今后将体现在评估技术标准中。

  交多少税费 可上网计算

  有些市民想提前知道该缴多少税,张毅说,市地税局的网站上有计算器,市民只要输入实际成交价,就可以计算出应缴的税费了。

  如果实际成交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市民对计税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话,可以提供与房屋成交价格有关的书面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复核后,将出具复核结果通知纳税人,并据此计算相关应纳税费。

  如果市民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在依照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缴纳税费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按评估价计税 避免偷逃税款

  此前,我市二手房交易主要按市场指导价计税,但市场指导价比实际成交价低很多,于是双方就签订“阴阳合同”,低报、瞒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比较普遍,形成了明显的税收漏洞。

  今后,我市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写字楼、车库、工业厂房、农村民宅等各种类型的存量房,都要以计税评估价值计税。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申报的合同交易价高于等于计税评估价值的,以合同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当纳税人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并愿意接受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税收核定的,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当申报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又不接受税务机关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且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开展复核,并以复核价值作为计税依据。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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