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记者 刘雪莲) 2011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为2730元,与2010年月均2379元相比,增幅14.8%。4月5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使用2011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数据的通知,青岛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工资指导线等,都会根据最新社平工资来调整。
通知中还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数据 ,确定使用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作为2012年本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基数 ,2010年度,这一数据为19109元,与之相比,增加2701元。
继2011年3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青岛市自2012年3月1日起再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950元调整为1240元、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9.8元调整为13元、11元。
其中,驻7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2.7% ;驻5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增加150元,增幅为15.8%。
公积金月缴存上限调至2730元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王爱科) 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而相应调整,岛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从今年的7月1日起将进行调整。4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岛城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去年的2379元上调到2730元,上调了351元。这意味着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可达5460元。
当天上午,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最新下发的《 关于做好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市有关政策,本市将对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新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将从今年的7月1日开始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青岛市统计公告,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2763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13651.25元)和20%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2年度为2730元;下限分别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2年度分别为七区54元、五市46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调整以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相应提高。据介绍,调整以前,2011年度岛城职工月缴存上限为2379元,调整后将上调351元;缴存下限七区为43元、五市为36元,调整后将分别上调11元和10元。
自今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外,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1638.15元)确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倍(8190.75元)确定。
各单位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存今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三种申报方式可选择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申报手续?
据介绍,共有三种申报方式供选择:
柜面申报:单位经办人到归集柜台打印《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报盘申报: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到归集柜台拷取住房公积金磁盘格式(U 盘或软盘),在住房公积金磁盘格式中按要求录入调整明细后,制作成文本文档送交归集柜台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网上申报: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的单位,登陆http://www.qdgjj.com 或http://zfgjj.qingdao.gov.cn,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点击“网上业务-基数与缴存比例变更”,进入基数与缴存比例变更主页面,按要求录入调整明细后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果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办?
据悉,如果缴存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8190.75元)或缴存比例超过12%的,其超额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记者 王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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