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韩清华)
为破解房屋安全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四川省成都市日前出台《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成都出台的此《条例》已走在全国前列。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率先在全国将农村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纳入法规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区分“公权”与“私权”界限,充分尊重和保障业主权利;区分各类责任主体,科学合理确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各类监管机制,建立系统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涌介绍,此次《条例》贯彻了世界先进城市通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房屋整个使用阶段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改变了过去“重事后、轻事前”、“重治危、轻防危”的被动管理方式,实现了由“治危”向“防危”、由“处理结果”向“消除隐患”、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是一次大胆创新和尝试。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安办主任袁忠祥告诉记者,《条例》在建立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的一系列制度中,首次明确规定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用监督制度,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用监督系统,并纳入全市信用管理体系,有利于强化相关信用信息综合运用,形成监管、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