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月3日专电(记者王存福)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将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据介绍,金融机构对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居民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方面继续按有关政策予以优惠。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缓发放购房贷款。
同时,海口将继续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非普通商品住房,首次购房和非首次购房的,继续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据悉,海口将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利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