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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政策实施

发布时间:2009-08-07  来源:  点击:
 

  8月1日,《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范围。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点评:虽然政策出台了,具体操作细则尚在制定中。据了解,除西城、崇文、石景山三区外,其他区县还没有开始接受申请。公租房政策如果能得到妥善执行,对不少住房困难的人来说无疑是福音。但愿别出现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买到房就群租出去的事情,审核上要更加严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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