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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10年前敲定物业税方案

发布时间:2009-07-21  来源:  点击:
 

  物业税整合方案出台以后,对房地产的税负不会增加,因为没有涉及到个人的收费,因而也不会影响到个人税负。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2010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拿出一个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该方案将把现行的与土地、房屋相关的税费加以整合。但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这部分收入仍将归地方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目前物业税征收最大的障碍是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家对物业税改革的框架,物业税是将现行与土地、房屋相关的税费整合,重新确定税基和税率,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而现有税费占到开发商成本的60%到70%,其中土地出让金约为总开发成本的30%到40%。

  张培森分析,“我国现在的土地出让制度虽然按照国家要求的招投标形式出售,但不同的开发商在地方政府所拿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所以房地产的暴利也是从这里来的。一旦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按照国家统一指导的市场价进行土地出售,就能让整个房地产开发成本透明化,房价自然就降下来了。”

  据张培森介绍,目前我国针对不动产征收的税基本是规范透明的,而唯一不规范的是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收费,目前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收费包括土地增值附加费、开发中的配套费、道路消防绿化费用等等,一些不规范费用增加了房地产商的负担,而房地产商往往把这种负担转嫁到房价上。

  目前针对房地产商所征收的税费有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或房地产税,而针对个人购房只需要缴纳契税,目前普通住宅的契税是1.5%。物业税整合方案出台以后,对房地产的税负不会增加,因为没有涉及到个人的收费,因而也不会影响到个人税负。

【作者:见习编辑 吴钦广 来源:观点地产网】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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