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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鼓励政策:跨国公司总部高管均可落户

发布时间:2009-06-30  来源:  点击:
 
  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高管人员,首次可以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办理北京户口;今年1月1日后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昨天上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改委、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

  总部负责人最高年奖百万

  新实施办法规定了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具体补助标准,除了一次性资金补助外,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连续3年租金补助,第1年可补30%,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但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出租。另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总部主要负责人,以市政府名义每年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市商务委副主任束为表示,补助和奖励全部由所在区县先全额兑现,由市区两级分担或市级承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每年8月到9月提出申请。

  出入境和居留均可享便利

  束为介绍,办法特别制定了人才引进和奖励的具体政策,首次规定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聘用的高管人员可不受学历、年龄等限制办理北京户口。

  同时,总部引进急需紧缺的具硕士以上学位、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45周岁以下的人员,也可申办户口;聘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在出入境签证和居留方面也能享受便利措施,如属于外籍高管和技术人员的,可办理不超过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并可优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延伸阅读:跨国公司总部进京最高补千万高管可办北京户口

  市商务委副主任束为介绍,目前北京累计批准的具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性质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有164家,经商务部门认定的有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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