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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广州2007“地王”地价款或宽限

发布时间:2009-03-13  来源:  点击: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向媒体表示,目前广州市正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粤十五条”细则的制定。在“粤十五条”的第13条中,阐述了“对于2008年拿地的开发商,可适当给予交地价的宽限”。相对于广州冷清的2008年土地市场来说,在2007年出现的“地王”数量是较多的,对于这些“地王”是否也能享受政策宽限,黄文波称:“广州市并不限定是在2007年或者是2008年拿地,只要是有及时履行出让规则和合同约定的,按照出让合同上有写明的约定处理,可酌情处理。”看来,广州在执行“粤十五条”时有可能根据本地情况灵活执行。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广州2007年出让的天价地块将难以受惠”,但从近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放出的风声预测,这些“地王”都是有可能获得宽限的。

  从2007下半年开始,广州的“地王”不断涌现,仅当年9月11日的一次拍卖会,就诞生了四幅区域地王。当年,在开发商疯狂拿地的浪潮下,一些地王的高价至今令人记忆犹新:白云区广州大道北地块,楼面地价18728元/m2;金沙洲地块楼面地价8769元/m2;番禺沙湾地块楼面地价6230元/m2,这些地价几乎都超过了周边在售的带装修的商品房价。最近记者巡城时发现,这些天价地块绝大多数尚无动工迹象,或仅仅刚开始动工。有开发商表示,如果这些地块能获准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相信能大大减轻持有者的资金压力。

  另外,也有地产人士建议,广州应尽快落实“粤十五条”中关于公积金贷款方面的规定,方便首次及改善型买家及时买到合适的住房。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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